用有毒「姑婆芋」做荷叶粉蒸排骨 北市祥福餐厅害人中毒
▲用「姑婆芋」做荷叶粉蒸排骨,北市祥福餐厅害人中毒。(图/台北市卫生局提供,下同)
竟有餐厅把有毒「姑婆芋」端上桌!台北市卫生局22日接获民众投诉到台北市「祥福餐厅」用餐,外带1份「荷叶粉蒸排骨」回家加热食用后,发生喉咙痛、口腔痛等疑似中毒症状,卫生局立即派员调查采样,25日晚间接获检验速报单确认外层叶为「姑婆芋」。
台北市卫生局指出,接获检举后,立即派员稽查,现场怀疑包裹粉蒸排骨的叶子为姑婆芋叶,便抽样6份冷冻荷叶粉蒸排骨送中央食品药物管理署进行DNA片段定序检验,检验结果证实为姑婆芋。卫生局立即通知餐厅下架销毁制成品89份,并追查来源为叶懋号(台北市兴安街22号),以芋叶大叶出货5台斤,仅提供1家祥福餐厅制成110份荷叶粉蒸排骨,餐厅表示共卖出15份。
▲祥福餐厅意外用姑婆芋料理食材。
台北市卫生局黄世杰局长说明,姑婆芋又称海芋、山芋、观音莲、天荷芋等,多年生草本,根茎粗大,叶心型,叶阔大生于茎顶,全株之汁液及块茎有毒,食品中毒症状为食用后立即嘴麻、嘴肿、呕吐及喉咙痛。食药处处长王明理也表示,这是台北市近十年来有餐厅业者无法辨识荷叶、姑婆芋叶导致民众中毒的首例。
祥福餐厅则表示,不知道是用到有毒的姑婆芋,感到十分抱歉,以后也不会再贩售这道菜。另外,业者也提交消费者补偿方案,针对15位消费者,可持收据或发票迳向餐厅申请荷叶粉蒸排骨退费(80元/份),另外再提供1倍补偿金。
卫生局提醒,祥福餐厅案件已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3款「有毒或有害人体健康之物质或异物」,依同法第44条可处分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
▲所有姑婆芋制成的食物成品已销毁。
▲姑婆芋叶外观。(图/食药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