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传真-从街口托付宝事件 看我国监理沙盒条例发展成效

我国于2018年初完成「金融科技发展与创新实验条例」之立法,引进监理沙盒制度。监理沙盒的精神是基于金融科技发展迅速,在法律未及修正前,业者可将拟办理的创新业务申请进行小规模实验,实验成果主管机关则检讨研修相关法规,让创新实验积极落地

以近期街口支付发生托付宝事件观之,托付宝架构上路后随即遭金管会警告未经核准而下架,该事件引发了几个疑问:街口支付、街口投信与街口金融科技公司的三方合作模式,有无违反法律?是否可以或「应该」进入监理沙盒实验?群益金鼎证券提供资产转换「T+0天」的服务,是采沙盒实验方式,街口即应比照办理?街口支付是否可以申请业务试办?或是只要托付宝把保证收益疑虑排除,对使用人详细说明使用街口金融科技公司提供借贷功能的界限与可能风险,就可以调整后上路?街口支付作为电支机构,对于法遵要求及风险意识是否显有不足?

新业务模式的推行,经常会面临各种问题。但观察我国监理沙盒制度实施至今,案件量及讨论热度至今年急速下降,目前通过沙盒实验的案件申请人仍以具有一定规模及良好体质金融业居多。而监理沙盒有实验规模曝险1亿元之限制,且依法要召开审查会议,文件繁多审查费时,如因被要求补件即重新计算六十日的审查期间,时间上亦无法速成。对街口支付而言,监理沙盒制度显非问题的解方

我国监理沙盒制度成效不彰基于诸多问题,但笔者认为,最终监理沙盒的成败,应视法规是否完成调整给予创新业务发展空间。金融创新的阻碍,始终是金融法规调整及翻新的速度。当申请人作为先行者费力进入沙盒实验后,纵使完成实验,也无法确保法规能配合翻修,对创新业者而言,实为难以承受的风险重担。沙盒第一案凯基银行中华电信合作之「电信行动身分认证」服务,让信用小白可用手机门号办理信用卡贷款服务,已于2019年8月实验成功出沙盒,但银行公会至今未完成安控基准之修订,过渡期间凯基银行只能改申请试办以延续业务。而沙盒第二案统振及易安联公司所申请的外籍移工小额汇款,因涉及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修正的立法程序,而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之修法尚要纳入电子票证之整并,议题繁多,更难以预估修法时程何时完成。

金管会今年8月发布的「金融科技发展路径图」,强调将强化金管会创新中心作为议题沟通窗口及调适数位金融相关法令,我国金融法规已面临应大幅检讨之时机。对于创新业务所涉的金融法规,本应参考国外发展情形及国内各界需求,随时积极检讨,无须俟沙盒实验申请或完成后才办理,至于法规应如何翻修?有可能涉及立法、行政程序以及金融同业公会自律规范,须要以更前瞻观点规划及政府不同部门配合,并佐以修法技术讨论,实非易事,金融法令有赖各界更多的关注、努力与研商讨论,提供主管机关与业者的助力,加速推动法令研修,始能建立我国更好的金融科技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