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税6版本 朝野今攻防

为防短期炒房,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排审「房地合一税」相关条文修正。图为建案示意图,与新闻无关。(本报资料照片

房地合一税修正6大版本比较表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将审议《所得税法》修正草案关于「房地合一税」相关条文,总计有政院版本、国民党立委李贵敏曾铭宗赖士葆以及民众党团与民众党立委张其禄等6个版本,预期朝野攻防焦点税率适用范围,包含取得时间是否溯及至2016年、正式施行日期等。

自2016年起,政府实施房地合一税制个人依房地持有期间区分适用税率,持有期间在1年以内及超过1年未逾2年者,房地出售后,将被课以45%及35%较重税率。近期房市升温,财政部发现确实部分地区有不当炒作问题,且实施5年来,实务上发现有个人借由设立营利事业、透过股权移转方式逃漏税。

5年内课重税 有共识

财委会待审议的「房地合一税2.0」方案,除行政院版本,有4位立委包含张其禄、李贵敏、曾铭宗、赖士葆以及民众党团各提版本,共计有6个版。对此财政部提2大意见,首先立委与行政院版本的主要差异就是短期使用时间,以及适用的税率;大部分的版本都认同持有时间在4或5年内交易的房地产应该课以重税,并且将营利事业纳入规范,避免成为法规漏洞

财政部指出,行政院是参考日本德国等不动产交易课税规定,将个人适用45%的税率持有时间订在2年以内,适用35%的税率则在2年以上、未逾5年之间,营利事业依照个人持有时间按差别税率课征

其次,李贵敏版本中提及,个人如果没有提示证明文件费用,推计金额上限订50万元。财政部表示,推计费用是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实际交易凭证,且稽征机关未查得的情况之下,才可以以推估设算作为费用。

蓝吁财政部 拿出胆识

最具争议的适用时间、实施日期,曾铭宗认为,政院版已经明确规定适用范围自2016年取得起算,如果财政部还不能坚持取得时间回溯自2016年算起,「就太没胆识了!」至于实施日期,当然是愈快愈好,如果修法顺利,最快4月底前就可以完成三读、公布与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