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造酱油」黄豆总氮量未达标! 3产品标示不实遭罚12万

▲「酿造酱油黄豆氮量未达标!3产品标示不符遭罚12万。(图/酱油示意图/pakutaso)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酱油是国人日常烹饪常用的调味品,为了确保食用安全,食药署公布「108年酱油制造业稽查专案结果,共针对国内75家将由制造业从源头进行稽查,有3件成品标示不符规定,总共裁罚12万元。

食药署中区区中心简任秘书林炎英表示,此次专案于108年9月至10月执行,总计查核产品标示201件,抽验酱油成品117件,分别检验防腐剂、3-单氯丙二醇总氮量,另抽验19件焦糖色素检验4-甲基咪唑,共有3件标示不符规定,已全数裁罚完成,业者辅导后,皆完成改标。

依据食药署公布资料,3件标示不合格的酱油,分别为台南市合利酱园的「合陈年酱油」、高雄市协美酱油工厂的「黑豆酱油」以及屏东县新丰食品园的「新丰纯酿酱油」。

▲「108年酱油制造业稽查专案」中,有3件产品因标示不实遭开罚。(图/食药署提供)

林炎英表示,陈年酱油与纯酿酱油,都属于「酿造酱油」,产品中每100c.c.的黄豆总氮量应为0.8克,但这两间业者却分别只检出0.3克与0.1克,标示中不得使用酿造字句因涉嫌标示不实,已分别由台南市与屏东县卫生局处4万元罚锾。

至于协美酱油工厂生产的「黑豆酱油」,则是在检验时被验出防腐剂「苯甲酸」,但在外包装上却未如实揭露,亦因涉嫌标示不实,遭高雄市卫生局裁罚4万元。厂内库存的90瓶酱油,在辅导后已重新贴标

此次食药署除稽查酱油产品外,也逐一访查75家业者是否违反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在稽查过程中,有33家违规,违规项目分别为食品添加物未落实专人专柜专册管理与重复检核厂区环境应加强清洁及从业人员未依规定办理年度体检等,经卫生局要求限期改正,32家已复查合格,1家复查时已歇业

▼食药署于108年9月至10月执行「酱油制造业稽查专案」。(图/食药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