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遭党产会追征11.4亿 邱大展拖大法官许志雄下水
行政院党产会22日召开听证会,他们质疑国民党旧中央党部所在国有土地及建物,是以「借用、占用、租用、承购」方式,再以23亿元转卖给张荣发基金会,不过因为土地及建物已移转无法追讨,党产会拟以追征11.4亿元的方式解决。
对此,国民党行管会主委邱大展指出,这案子在民国96年就开过8次专案会议,由大法官许志雄担任行政院政委期间召开的,以没有不法结案,批评党产会再次提出调查、追征,根本是无的放矢,莫须有的罪名,「太上行政院!」
根据党产会调查报告,国民党旧党部遭怀疑是不当党产,所以此次听证会有2大争点,第一、土地及原地上建物是否是国民党以违反政党本质或其他悖于民主法治原则之方式所取得之「不当取得财产」?第二、如果国民党旧党部与土地确实是国民党不当取得的财产,但产权已移转到张荣发基金会,应否向国民党追征其价额,其价额应如何计算。
▲党产会主委林峰正。
在价额部分,党产会调查报告指出,依据党产条例第6条第3项规定,应就国民党其他财追征土地及原地上建物财产变形之替代物或价值,房地价值合计共11亿4280万3,021元,换句话说,22日的听证会后,国民党恐遭党产会追征11.4亿元。
调查报告也指出,国民党出售给张荣发基金会未付的1亿元尾款,张荣发基金会已行文告知党产会,该尾款其实是与国民党就旧中央党部土地、建物与华夏大楼包裹买卖的约定,得要等国民党履行出售华夏大楼约定后,才有清偿尾款的义务,但目前国民党未履行买卖。
对于党产会的调查与质疑,邱大展特别在出席听证会前受访,他非常不满地说,党产会主委林峰正应该要移送大法官许志雄,因为许志雄在96年6月的时候,担任政委主持过同个案子的调查报告,当时做了8次专案会议,结论都是国民党出售旧中央党部都是合法的,他要求林峰正如果发现犯罪事实,很多国有财产权很多都是不法的行为的话,那应该要主动把这些人移送法办,「今天提出调查、追征根本是无的放矢,莫须有的罪名。」邱大展说,已经过去70年的事情都被说成违法,他不知道这是甚么法治社会,质疑党产会的正当性,更批评党产会根本是太上行政院。
国民党随后也发出新闻稿指出,请林峰正主委将许志雄大法官等一干次长级以上人员移送法办,并强调国民党前中央党部土地及其地上建物之取得合法正当。
国民党新闻稿全文:
有关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于107年5月22日针对本党旧党部所在台北市中正区中正段三小段104地号土地及其地上建物取得听证,并拟追征本党11亿4,280万3,021元乙事,完全推翻民进党主政时期于96年6月15日由行政院指派许政务委员志雄召集之「续商追讨政党不当取得财产相关问题会议第8次纪录之结论」,认为本党借用、租用、购买中山南路之不动产违法,本党认为林峰正、许志雄两者总有一个是错的,以现在而言,林峰正既然发现许志雄有错,则不应姑息养奸,而是发奸擿伏。
1. 本次听证会之调查标的,业经行政院续商追讨政党不当取得财产相关问题会议(第八次)于民国96年6月间做成调查结论,该会议系由政务委员许志雄(现大法官)为主席,出席人员涵盖当时各部会首长,会议结论为:「本案房地之让售,系依国有财产法第49条规定办理,其办理计价过程亦符合法令规定,与一般民众申购国有土地案件之审核及计价方式并无二致」,对此行政院调查均属合法之取得程序,为何本报告认定全部程序均违法?2. 行政院党产会日前对于法务部行政执行署之合法执行行为、台北市劳动局关于劳工退休金、资遣费之发送均介入行政指导,现对于国有财产署关于国有财产之让售亦做成不同结论,现国有财产法之解释机关是党产会吗?党产会之职权已经横跨至中华民国各部会甚至行政院之上了吗?3. 另,全篇报告未举出国民党取得土地与原建物之程序有何悖于民主法治原则之处?与其他取得国有不动产之人有何不同之处?即不顾该等借用、租用、购买等程序已经主管机关确认合法,迳为认定全数违法,实已违反法治国原则。4. 本党也深盼党产会相关事务官谨守行政中立之原则,勿沦为执政党之打手,否则本党尔后对其等违法乱纪之行为一定追究到底。5. 检附行政院96年6月15日会议资料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