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神提「囤房税」修法 却遭泄有漏洞可钻「反而课不到有钱人」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针对「囤房税修法提出4项建议。(图/记者张菱育摄)

记者张菱育、陈建宇综合报导

台湾不动产长期有「三高」现象房价高、空屋率高、自有率高等,为了落实居住正义,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拟推动「囤房税」修法。但是学者认为,这样的修法内容是「瞎子摸象」,毕竟全台拥有4间房屋以上的民众仅占1%,且拥有3户「帝宝」或是1户「陶朱隐园」的有钱人,反而不用被课税政府应该提出适当的配套措施

黄国昌建议,第一,全国仅持有1户自住房屋者,税率从1.2%,调降至1%;第二,房屋税条例应明定自住房屋的标准户数;第三,提高非自住房屋法定税率下限并明定多屋族差别税率;第四,非自住房屋出租者适用较低税率,未出租者依照持有户数适用差别税率。

调整囤房税,对于中古屋市场来说,有怎样的影响?全国不动产董事长叶春智认为,「市场上大量房屋释出,对业者来说不一定不好,毕竟如果房屋买卖流通活络,对于健全整体房地产市场,有正面帮助。」此外,他也建议,房地合一税的最高税率45%应该调降,毕竟不动产已有课征土增税、房屋税了。

景文科技大学财务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表示,此次提出的囤房税修法,只是「瞎子摸象」,台湾民众拥有1间房子的占60%,但是拥有4间房子的占比可能仅1%,他举例,若是一般民众拥有5间小套房收租,就会被课征囤房税,但是如果拥有3户「帝宝」或是1户「陶朱隐园」的有钱人,反而不用被课税,这样就公平了吗?

▲章定煊认为,囤房税如果遇到只买1户「陶朱隐园」的有钱人,就失效用。(图/记者汤兴汉摄)

章定煊认为,提出囤房税的想法不错,但是技术上来说,执行时会有许多漏洞,如果是采用「归户」来计算持有房屋数量,也有可能发生家庭采用「假离婚」的方式钻漏洞,先生带着一名子女持有3间房、太太带着另一名子女持有另外3间房,因此,政府应该想好配套措施,且针对非自住房屋提高税赋,不用等到多间囤房时才要课税。

前大高雄不动产开发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欧美建设机构董事长卓永富表示,现行的房地产税制已经有地价税、房屋税、房地合一税等,再多1个囤房税他认为是叠床架屋多此一举,尤其自从房地合一税实施之后,投资客几乎消声匿迹,若只是举着居住正义的大旗但进行不必要的课税,反而会打击购屋者的信心,他不理解为何有立委要提出这样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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