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吃保健食品?专家提醒「4食用禁忌」吃出毛病还伤肝!

保健食品需注明合理摄取量。(图/记者周宸亘摄)

文/王惠

台湾人购买健康食品的金额一年高达1095亿,可以盖两栋101大楼,然而市面上真正拥有小绿人标章的「健康食品」,只有300多项。

2015年2月,美国纽约州检察总长办公室指出,包括塔吉特(Target)、沃尔玛(Walmart)、健安喜(GNC)和沃尔格林(Walgreens)等四大通路的自有品牌健康食品标示不实,五瓶中就有四瓶不含宣称的成分,甚至包含有害物质。 这样的「健康食品」,你,吃得安心吗?

「健康食品」是什么?它是「食品」还是「药品」?

消费者该如何选择,才不会只是吃「安慰剂」,甚至伤害了身体? 原来「健康食品」只是一般用语,自从1999年8月三日《健康食品管理法》实施以来,「健康食品」已成为法律专有名词,根据卫生署的标准,要称为「健康食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明确的保健功效成分,且其产品的合理摄取量必须具有科学依据。中央主管机关对已具有明确保健功能的保健功效成分,应予以公告。

二、经科学化的保健功效评估试验,或依学理证明其无害,且具有明确及稳定的保健功效。

标榜「健康食品」的产品,必须经过卫生署认证,标有「卫署健字号」或「卫署健食规字号」及健康食品标章;也只有卫生署认证的健康食品,才可依据被核准的「保健功效」内容进行广告宣传。

▲吃保健食品要注意成分是否与药品产生交互作用。(图/记者吕晓雯摄)

一般食品标示或广告具有疗效,就是违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的规定。 别再当以身试「药」的白老鼠 政府认证的「健康食品」,固然有「保健」效果,但没有证据证明它们有「疗效」。

也就是说,「保健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不是用来治疗疾病的。身体有病痛还是得就医,不能光靠健康食品。若是不清楚保健食品的成分与注意事项,或是与服用的药品产生交互作用,身体吃出毛病了,岂不是得不偿失?

举例来说:

1.含有蔓越莓银杏成分的健康食品,不能与抗凝血剂同时使用,否则会引起凝血异常或出血。

2.缓解忧郁的圣约翰草会导致服用抗排斥药病人急性器官排斥。

3.含有人参大蒜的健康食品会增加糖尿病患者服用降血糖药物副作用

4.还有号称能降胆固醇保肝类的健康食品,长期服用其实会伤肝伤肾

很多民众习惯人云亦云,不求甚解地猛吃健康食品,这种「高阶消费、低阶知识」的消费行为,就像戴著名贵钻戒、手拎LV皮包,看似摩登时尚,其实颇为原始。所以我以「摩登原始人形容台湾的吃食文化,不是没有道理。有钱养生不是错,万一养生不成反倒伤身,恐怕很难像买到假钻戒、假LV一样,自认倒楣就算了。

本文摘自《吃药前,你必须知道的事》/王惠珀(台大药学学士、美国密西根大学药学博士)/天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