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物大变革! 2021年起27项生鲜食品「不准用」
食药署今(28)日预告订定《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标准》,参考国际间食品添加物管理规范、功能分类、编码系统及使用规范,调整我国规范,并明订鲜乳、生鲜水果、肉品等27项食品类别或品项,如无特别规定,将不得使用食品添加物,新制将进入180天评论期,广搜各界意见,预计2021年正式上路。
此次规定的27项食品除了鲜乳、生鲜蔬果与肉品外,油、奶油、谷粒、块根与块茎、主食作物粉体制品、无调整发酵乳、水产、生鲜蛋、液蛋、冷冻蛋、糖、红糖、糖液、糖浆、蜂蜜、盐、香草、婴儿配方食品、婴儿辅助食品、包装水、果蔬汁、果蔬泥与冲泡咖啡豆茶叶和谷物等,都在限制范围。
食品组简任技正林旭阳解释,生鲜新鲜食品无须使用食品添加物,就有很多延长保存期限的方法,包括低温冷藏、高温快速杀菌等,无需再添加防腐剂等延长保存期限,因此才会订定如无特别规定,不得使用「可于各类食品视实际需要量使用」食品添加物规范。
林旭阳提到,此次预告为食品添加物大改版,除了针对个别品项出食品添加物限量或使用标准外,更订定食品分类系统,共计17大类280余项,使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一致化,并可依此进行食品添加物与使用范围间双向查询。
目前该草案已进入180天预告评论期,预计2021年上路,卫生机关对于市售食品之食品添加物持续进行监测,如发现有违反现行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规定之业者,将可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8条第1项规定,处3万至30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