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都更、危老」 吴宝田提出三项建议、四大障碍
记者陈韦帆/台北报导
丽宝建设董事长吴宝田纵横台湾房市近30年,北、中、南几乎都有丽宝所盖的房子踪迹,面对台湾积极推动危老现状。吴宝田指出,亟需借由提振内需带动经济成长,而政府近年积极推动的危老,除了解决社会问题以外,也能促进内需、提供就业机会,所以特别提出三项建议、四大障碍,以供政府参考。
吴宝田说,台湾历经数十年的发展,亟需借由提振内需,带动经济成长动能;近年来气候变迁提高国人防灾意识,加上人口结构的改变即将迈入高龄社会,加速推动危险老旧建物都更重建不仅攸关生命财产安全,也可满足高龄社会无障碍环境需求,并可促进内需、提供就业机会。都市更新对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就业机会有很大的效果。
30年建筑经验,吴宝田分享,都市更新是属于建筑开发事业的一种,其关联性产业包括规划、建筑师及技师、建材、营造、室内装潢、房屋仲介、冷气家电等等,可以相对创造上下游产业的产值,对上游产业创造的需求总值为建筑业本身生产总值的3.14倍,对下游产业创造的产值则为建筑业本身生产总值的1.34倍,因此对上下游产业也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近年来政府已将推动都更视为重要政策,建构多元推动管道,改革行政效能,期能加速推动都更。重要的包含:106年5月10日公布施行「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提供容积奖励、税捐减免、融资协助及简化程序等诱因,鼓励整合全体同意,来鼓励危险老屋重建;107年8月2日行政法人「国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揭牌正式启动,立即投入推动公办都更业务;目前立法院审议中的「都市更新条例」修正草案,也期盼能兼顾公平合理及可行。凡此皆系建构多元推动管道,透过公私协力,推动都更政策。吴宝田建议,就目前都市更新条例修法方向,谨提陈以下建议,以利更新后续推动:
(一) 法制、程序应具明确性、安定性与可行性:以减少整合产生之交易成本,增进实施者与住户间之信赖关系,提升审议效率,加速都更时程。草案为减少审议之不确定性,拟将容奖项目及额度标准化,可增加明确性。惟目前草案中「强制事、权并送且均要同意书」及「征求同意书时应检附事计、权变计划书」规定部分,由于本次修法已大幅提高申请报核都更计划之同意门槛,且计划内容常会因审议会要求须修正配置、变动量体、调整估价等情形,动摇原来估价、选屋分配的基础;另外,在现行机制中,选配原则也已经纳入事业计划送审,涉及权变计划的估价、选屋、分配及价金找补等事宜,皆会经过审议会严谨把关,地主权益获保障无虞,况且事业计划量体未确认前,所有权人确切可分配的权利价值也无法计算,故建议宜维持现行执行机制,让都更案可以视情形选择分送或并送,权利变换计划不要另再要求检附同意书,确保都更推动安定性及可行性。
(二) 公权力允宜介入执行:于「公共安全」、「公共利益」与「紧急危难」三大要素下,公权力允宜介入执行,以维持都更目标。
(三) 提高「租税诱因」:正视房屋税遽增对都更之负面影响,协同地方政府就都更案在税基(房屋评定现值)上纳入一定期限之奖励系数;延长房屋税、地价税减半征收期间;实施方式采「协议合建」者,其租税优惠同「权利变换」;适用「房地合一实价课税」新制之都更案,建议等同土地增值税第一次移转同具减征优惠。
另外,目前危老重建在推动上,吴宝田说仍存有以下障碍,亟需检讨解决:(一)危老基地合并邻地面积限制宜检讨松绑:危老基地拟合并邻地,却因合并邻地面积限制被迫分割畸零地,造成土地细碎闲置,不利整体市容美化,建议松绑危老重建条例第3条第2项规定,让愿意纳入危老基地的邻地都能参与重建,促成土地整体开发有效利用,并带动都市及经济发展。(二)夹杂公有地无法参与合建应速建立配套机制:危老重建条例规定需百分百同意申请重建,若基地内夹杂公有土地势难以协议合建取得同意,宜速研议相关配套处理机制,加速提升整体环境品质及居住安全。
(三)放宽危老重建基地退缩建筑之设计选择弹性:危老重建因需达百分百同意,故基地规模通常较小,然现行规定危老重建基地需四周均退缩2公尺以上才能申请其他容奖,造成设计困难。建议调整为弹性规定,至少面前道路应退缩,其余则依退缩程度给予容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