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屋换大屋 适用重购退税

房地合一住屋优惠一览

报税季来临、6月30日前皆可申报综所税。国税局1日指出,如果民众前几年有小屋大屋,若符合房地合一制的重购退税要件,今年报税可申请退还全数所得税额,如果是大屋换小屋,也可按比率退税。

官员表示,房地合一虽针对投资客课重税,像持有一年内出售课征45%的高额所得税负。但如果是自住需求者适用房地合一制税负有望比旧制财产交易所方式更轻。

房地合一也提供两大自住者优惠,首先是重购退税,如果是售出自住房屋、转买其他自住用物件,不管是先售后买或是先买后售,皆采先缴后退机制先行缴完房地合一税,后续可申请全额核退房地合一税款,在申报综所税时即可代入个人所得税资料、获得退税。

重购退税只要符合三大要件即可适用,包括出售前一年没有做为租赁、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个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设有户籍并居住,不同税籍仍可申请;出售旧房地与重购新房地的移转登记日要在两年内。不过,如果选用重购退税,5年内所购房屋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转。

官员指出,原本我国在2018年底以前仅限个人、配偶或是「受扶养直系亲属」可用重购退税,但财政部考量到受扶养定义,个人、配偶与直系血亲必须在同一税籍、才有受扶养事实,如果是一起住的子女,但为了节税而分开报税就无法适用,因此我国修正为「直系亲属」,例如子女与父母不同税籍,也可适用该优惠。

自住者第二大优惠是自住减免条款,如个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设有户籍,持有并实际居住连续满6年,且无供营业使用或出租,转卖时课税所得400万元以下免税,逾400万元部分按10%税率课征。

举例来说,A先生同时符合自住减免与重购退税门槛,若旧屋以1千万元买入、再以2千万元卖出,若不计其他成本,所得约1千万元,若采自住减免,减除400万元免税额后剩下10%计税,等于6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