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网购烤肉食材全不合格!消基会批:生鲜食品应适用7天鉴赏期

基会董事长游开雄谈生鲜食品是否应适用7天鉴赏期。(影音记者曹悦华摄)

现代人为求方便,连烤肉食材都会上网订购,却忽略了背后恐有商品企业经营者资讯不清的状况。(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曹悦华/台北报导

中秋节烤肉要小心!随着中秋节将至,许多人开始在网路上订购烤肉套餐组合,既省时又方便,不过据消基会自8月底起随机挑选11家业者,发现综合网页上揭露之商品标示以及企业经营者资讯,全数合格,另外,该会针对生鲜食品是否适用7天鉴赏期同样提出异议,认为不应将海鲜类归在易腐败的品项中,会替消费者争取更多退换货权益

消基会董事长游开雄说明,本次随机抽样对象为有在网路平台上推出10人份烤肉套餐组合之业者,分别为百烤汇西北宅购网七里香国际食品、名根烤肉网、香串串肉食总公司、烤乐美、烤友社、台北滨江华得水产、CC好食网、筑地一番鲜(业者名称系依其官网上显示的名称),而综合商品标示以及企业经营者资讯讯,11家业者没有1家完全符合,都有轻重不一、情节不同的情况,其中9成未完整标示企业经营者资讯、8成业者则是商品资讯未完全符合现行法规

▲游开雄认为若生鲜食品在合理及良好保存范围的情况之下,保存期限又长,应适用于7天鉴赏期,提供民众退换货服务。(图/记者曹悦华摄)

除了调查结果令消基会忧心外,游开雄亦针对生鲜食品「不可退货」一事提出异议,他认为现行法规第19条当中显示一律都有7天鉴赏期,而在105年1月1号行政院公告通讯交易合理例外处理总则之后,公布食品本身属于易腐败、保存期限较短的,则可被排除在7天鉴赏期之外,若业者在标示上有事先告知,属于合理例外的状况,就目前来说,生鲜食品即被排除在外,民众是无法退换货的。

而在这次调查中,11家有3张主张生鲜食品不适用7天鉴赏期,但消基会认为在合理及良好保存范围的情况之下,不应该将生鲜食品排除在7天鉴赏期外,以草虾为例,若其可以透过透过保存技术、保存条件使之不容易腐败的话,应该保有7天鉴赏期的权益,尤其标示上若标明保存期限长达数月甚至1、2年以上,代表其在现今技术上已经不容易坏掉,就不应该被法规排除在外,不让消费者去退换货。

最后,面对购买烤肉套餐组合上的众多争议,游开雄提醒民众,收到运送包裹在拆封时要用录影设备录影存证,假设冷冻食品要主张有所变质或是不合于冷冻保存条件,采证动作就显得特别重要,唯有确实举证才能跟业者主张应有的权利。至于即便业者于网站上公告其商品是属于「通讯交易解除权合理例外情事」之范围,无法受理退货退款事宜,仍应留意业者有无片面自行扩张解释,不当限制消费者解除权行使情形,若自己收到的是受损商品,仍然可依民法第354条以下规定,向企业经营者主张物之瑕疵担保责任,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