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TW/蔡英文要的是「以法制统」
▲蔡英文表示,国安五法最后一块拼图完成。(图/翻摄自蔡英文脸书)
文/陈舜协
民进党在立法院完成「国安五法」修法后,蔡英文在脸书发文表示接下来要推动限制「中共代理人」在台湾政治宣传、举办活动等相关法律,引发「绿色威权」、「锁国」,或是被中共官媒定性的「修法台独」等批评。但细究后即可发现,蔡英文连番修法的目的可能并不在于追求立刻实现「台独」,企图在炒作对立、争取连任的同时,又「以法制统」才是她的标的,对内一方面引发言论的寒蝉效应,使台湾内部鼓吹两岸统一的言论式微,另一方面用以安抚此前躁动不安的独派,令其「不满意但可接受」。
难以应对的「以法制独」
「以法制独」过去常被用来形容中共为遏止主张「制宪、正名」、「一边一国」的独派势力在台湾内部发展,并警告台湾人民不要做出「后悔莫及」选择的法律手段。具体来说,包括2005年大陆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明确定义三种情况下可使用「非和平手段」完成两岸统一的《反分裂国家法》,以及2017年大陆国务院公布的《反间谍法施行细则》将「分裂国家、破坏统一、颠覆政权、煽动民族分裂」等纳入「间谍以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适用范围,甚至还有近年来时不时就传出可能会提出的《国家统一法》。
中共之所以可以用法律手段达到限制「台独」言论的效果,一是虽然两岸分治已久,但「一个中国」依然是两岸宪法的共同主张,同时也是北京与华盛顿建交的前提基础。《反分裂国家法》授权中共中央在「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及「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情况下,可以使用「非和平方式」完成统一,《反间谍法施行细则》则扩大「间谍以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适用范围。这些都是为了确保「一个中国」原则能在对台工作实践中被落实,同时不实质损害美国的利益及违反两岸宪法的「一中框架」。
再则,2017年3月发生「李明哲案」,成了北京演示何谓「煽动颠覆政权」及刑度的范例。可以说,在忧心两岸因「台独」主张动荡使「非和平方式统一」成真的恐惧下,加上两岸民间互动紧密、交流日盛,北京「以法制独」的工作是成功的,虽然台湾人民的本土意识愈来愈强,传统独派的「制宪、正名」主张却在台湾政治场域里逐渐式微,甚至在以选举为主的台湾民主制度下,成为「票房毒药」。
简言之,「以法制独」之所以有效,是因北京藉法律条文确立了就涉台事务画出言论的「红线」,使得相关团体,甚至包括美国在内都开始「自我审查」,甚至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在客观上产生了寒蝉效应,尤其是事业跨及两岸三地的演艺人员及台商最为明显。
甚至,蔡英文会在2016年台湾总统大选时提出「维持现状」及「基于《中华民国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处理两岸关系论述,这也是根本原因。
此外,两岸经济、军事及国际外交实力日渐悬殊,且在川普(Donald Trump)上任前,「中美关系」始终是「合作大于竞争」,民进党除了在课纲调整时持续强化「本土意识」外,其余只有偶发的赖清德自称是「主张台独的务实政治工作者」主张,及民进党立委苏巧慧提出但未获支持的「去一中」修宪提案等「意外」,实则对北京「以法制独」的作法找不到利己的对应方式,甚且在「言论自由」的保护伞下,还须忍受少数急统团体在台湾扬起五星旗「为匪宣传」。
区分敌我的「中共代理人」
不过,川普在2017年底发表任内首份《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明确将北京定义为「竞争对手」,并掀起中美贸易战后,为了遏制中国大陆继续崛起,美国的两岸利益天平明显朝希望「两岸不统」方向倾斜;又2018年九合一选举民进党意外大败,「亲美」的蔡英文连任亮起红灯,令美国加大「亲台」力道。而习近平的「习五点」启动两岸统一进程,又使得本土意识成为主流的台湾人民对「武统」及「一国两制」同等恐惧,也让蔡英文政府找到反制北京「以法制独」的突破口,从而得以营造有利于「国安五法」及接续限制「中共代理人」在台活动修法通过的社会氛围。
蔡英文政府所谓的「国安五法」,包括《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国家安全法》、《国家机密保护法》、《刑法》外患罪章的新增及修正条文,主要是对退休公务人员、特定领域退休将领「亲中」行为的问责,及「共谍」适用范围扩及陆、港、澳地区,或是将「两岸和平协议」通过变成比修宪通过还难的「不可能的任务」。
总体来说,「国安五法」针对与防堵的对象,表面上只局限在「亲北京人士」,对大部分台湾人来说,影响不大,甚至在百万香港人上街抗议修订《逃犯条例》事件影响下,还成了「政治正确」。民进党政府藉修「国安五法」,想重新提醒了台湾人民「两岸是敌人」、「两岸不是一家人」。所以,虽然蔡政府以「国家安全」为名的恣意妄为,有以「莫须有」罪名伤及无辜并侵害特定族群权益及言论自由与民主制度的风险,甚至违背了中华民国宪法的「一中框架」,但民间少人闻问,这自然提供了蔡英文藉进一步修法限制「中共代理人」在台宣传及活动,以达成「以法制统」、割据自守的现时目标。
是台湾利益还是美国利益?
根据民进党的修法版本,「中共代理人」不得在台从事行为包括「从事危害国安之政治宣传,或接受其指示或委托而为之;及出席或参加其所举办或与其共同举办之会议,发表危害国安之决议、共同声明或相应声明,违反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台币500万元以下罚金」。
就其内容而言,修法通过后,党政人士、学者、产业、青年、媒体乃至于媒体在台湾举办「探索两制台湾方案」的座谈会、研讨会及论坛等,甚至远赴大陆、第三地参加相闗会议,一经披露,都可能有「违法之虞」,从而产生自我审查的寒蝉,从而达到「以法制统」的效果。
其中微妙之处在于,蔡英文政府始终没有更动「宪法一中」框架的企图,用来对北京强硬的修法,也多是针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法条新增及修正。为何?因为「台湾不独」始终是美国在两岸利益的核心,而且也没有违反蔡英文「基于中华民国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相关法律处理两岸关系」的对美承诺,又可相当程度满足希望蔡政府强硬对付北京的传统「独派」需求,借着台湾人对统一,特别是「一国两制」的普遍抗拒,以赢取选票,可说是一举数得。
然而,北京之所以能「以法制独」,而台湾先前一直无法找到方法「以法制统」,正是因为两岸制度不同,台湾在政治转型过程中建立起的民主制度,保障了人民的言论与政治自由。若人民对于由此修法而引发的寒蝉效应全然不察,任由民进党政府及美国在背后操弄,那么,威权制度下才有的「思想犯」重回民主社会,也不必太过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