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北元/人满为患的监狱,没人权哪谈得上教化

▲有效纾解监狱人满为患,不仅可改善监狱内的生活环境,对于教化的推展绝对是加分的。(图/周宸亘记者摄)

今年2月,有17位立委提案联署刑法第77条修正案,欲调整现行假释制度,针对再犯率较低的罪名,拟放宽初犯的假释门槛,从原有服刑逾二分之一变为三分之一。其修正的理由乃认为,现行趋于严格的假释制度,造成监狱人满为患,严重超收,有违人权;再者,假释门槛过高,也是目前再犯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因为残刑过短,再犯撤销假释的吓阻力不足,不利于教化。换言之,不断的延长犯罪入监服刑的时间,不但浪费国家资源,实际上对于降低犯罪率亦无帮助。至于何谓「再犯率低之罪」,法条上则无明文,而是授权主管机关在刑法施行细则中另行规定。

假释制度设计的目的,是希望对于在监服刑之受刑人于一定期间后,表现良好,具有悛悔向上之实据,乃附条件予以提早释放,以此为诱因,激励受刑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更生意愿。我国刑法针对假释的门槛,从最早期的二分之一,到民国83年修改为三分之一,85年、86年刘邦命案彭婉如命案与白晓燕绑架案等重大刑案接连发生,民众对社会治安忧心忡忡,「治乱世用重典」以惩犯罪人观念甚嚣尘上,于是假释门槛再度修正回到二分之一。

查考相关文献发现,83年将假释门槛由二分之一降为三分之一,乃是因79年,行政院卫生署公告安非他命管制药品应科刑罚之后,监狱收容人数逐渐攀升,狱政单位面临史无前例的收监人数,为纾解监狱拥挤的状况,因此下修假释门槛。虽然放宽假释门槛确实达到了纾解监狱拥挤的现况,但从犯罪率的统计数字上来看,累犯的人数却也随之攀升,再加上陆续发生刘邦友命案、彭婉如命案与白晓燕绑架案等三大刑案,在庞大的社会舆情压力下,法务部将假释门槛再次拉高。但吊诡的是,假释门槛拉高之后,也没有让再犯率有显著降低的迹象,从95年起的十年间,假释期间再犯有期徒刑以上罪名遭撤销假释的平均年增率为14.7%,由此数字可以证明,延长受刑人在监时间,并无法降低再犯率。

从以上的说明可知,无论放宽或拉高假释门槛,如果单就能否降低再犯率这个面向来看,恐怕都不会太令人满意。因为再犯率的降低,不是在监狱执行多久刑期的问题,而是在监执行期间,有效的教化工作是否被贯彻并落实;出监后的更生辅导工作,能否衔接并跟进。如果没有,监禁就只是惩罚,而想要单单透过刑罚就要去改变一个人,太难了。但有条件的放宽假释门槛,我相信是利多于弊的,有效的纾解监狱壅挤的状况,对于监狱内生活环境的改善及教化工作的推展,绝对是加分的。

此次修正案以「再犯率低之罪」作为放宽假释门槛的大前提,有一个观念必须在此澄清,再犯率低之罪未必是轻罪,根据94年到103年的假释后再犯罪之统计资料中,原犯杀人罪的出监再犯率是最低的,仅3.7%,最高的是毒品罪,高达48.2%,其次是窃盗罪13.8%,所以此修正案纵使通过,在执行面上,很难想像未来立法者能完全客观的以再犯率的统计数字去选择降低假释门槛的罪名,而社会舆论恐怕也不能接受杀人罪可以放宽假释门槛,而窃盗罪却不能的现象。

总之,我个人是支持此次刑法77条的修正方向,假释门槛的放宽,纾解监狱超收的压力,将可为未来的狱政改革提供助力,而人满为患的监狱,改革是看不到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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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北元,作家、更生团契志工,曾任律师。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