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有爹娘爱 保险业务总工会177条修正案游说登记获准
▲保险业务员陈情希望政府硬起来解决劳资争议。(图/记者李蕙璇摄)
保险业务员修法争取劳动权益需由金管会会同劳动部定之,表达志在必得决心,总工会向立法院申请保险法177条修正案游说登记已获准。
《保险法》177条修正案已获准予登记,从今年12月24日起为期8个多月,中华民国保险业务联合总工会成员将可在立法院内穿梭游说每位立委,争取连署通过。
中华民国保险业务联合总工会理事长严庆龙表示,由于业务员与保险公司劳动契约复杂,有纯雇佣制、纯承揽制、委任,还有混合制、部分工时等,有的适用《劳基法》有的又不适用《劳基法》,要回归《民法》,结果当发生劳资争议时,到底主管机关是金管会还是劳动部,至今都没有很确定,也常令业务员们困扰。
立委江永昌、林岱桦、洪慈庸因此关切保险业务员劳动权益,相继就《保险法》第177条、《保险业务员管理规则》等部分条文内容,提出三个版本修正案。由于之前提出版本虽一读通过并获得连署人数,但未排入到二读审查议程而暂歇,中华民国保险业务联合总工会已于12月10日向立法院申请游说登记案,卷土重来。
立法院已行文通知总工会准许游说登记,可于今年12月24日至明年8月30日止在立法院内游说,被游说委员于接受游说的7日内,通知立法院法制局的游说登记办公室,而委员们召开相关公听会也需通知总工会出席。
目前总工会将以立委江永昌版本为主,也就是针对《保险法》第177条「保险业务员之资格取得、登录、撤销或废止登录、教育训练、惩处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管理规则,由主管机关定之」的原条文中,对于业务员的教育训练、惩处及劳动契约等新增条文,并明定金管会需会同劳动部定之。
修正条文版为「保险业务员之资格取得、登录、撤销或废止登录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管理规则,由主管机关定之。保险业务员之劳动契约、教育训练、惩处制度及申诉管道等攸关劳动权益事项,主管机关应会同劳动部定之。
立委江永昌强调,保险业为金融特许行业之一,保险业务员之资格取得、登录、撤销或废止登录及其他为稳定金融秩序、有利金融监理所应遵行之管理规则等,应由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定之。
其他关于保险业务员之劳动契约,包含承揽、委任、雇佣等,以及教育训练、奖惩制度及申诉管道等攸关劳动权益部分,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应会同劳动部定之。
为避免母法与子法相冲突,本法三读后,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应一个月内修正「保险业务员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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