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单转让掰了!预售屋管理新制7/1上路 交易门牌、地号完整揭露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为使不动产交易资讯更加透明、即时、正确,并减少投机炒作,立法院去(109)年底三读通过「平均地权条例」、「地政士法」及「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等三法修正草案,日前,行政院公布定于今(110)年7月1日施行,新竹市政府表示,本次修法除将门牌、地号完整揭露外,更增加多项预售屋销售市场的管理机制,相信施行后,将可有效减少炒作,让不动产市场回归正常机制。
▲新法中明确规范「买受人不得转售」,让红单销售正式走路历史。
地政处曾淑英处长表示,去年下半年受到疫情趋缓,国外资金回流,股市多头行情及半导体产业蓬勃等多重因素影响,不动产市场交易十分热络,但相对也衍生出排队买屋等多重销售乱象,所幸立法院迅速三读通过了平均地权条例等三法修正草案,新增多项市场管理机制,相信在修正案施行后,可以让真正有居住需求的人,安心的买到房。
曾淑英处长表示,对于预售屋销售,除定型化契约条款及广告,目前已有法规明确规范外,其他均是交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因资讯相对不透明,而容易使有心人可以借机操作,衍生乱象,故而,本次修法以资讯即时、透明及正确为目标。
具体作法上,包括将交易门牌、地号完整揭露,并新增预售屋销售前须先将契约书及销售资讯等申报备查、实价登录全面纳管且提前于契约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申报、主管机关查核权、加重罚责,同时更纳入预售屋红单交易管理等多项规定,日前,行政院公告修正条文将于今年7月1日施行。
地政处表示,因应本次修正内政部陆续公布了「不动产成交案件实际资讯申报登录及预售屋销售资讯备查办法」、「不动产成交案件实际资讯及预售屋销售资讯备查申报书格式及填写说明」等相关配套之作业办法,未来,每个预售建案都应该遵守「先备查」、「销售2要3不」以及「30日申报实价登录」的销售原则。
「先备查」是指预售建案于取得建照办理销售前,应先将基地坐落、建筑执照、销售户数以及契约书条款等资料,向县市主管机关申报备查,违反者,除处3-15万元罚锾并令停止销售外,建案使用的契约,若有违反内政部规定,将另按已签约户(栋)处6-30万元罚锾。
「销售2要3不」指的是签约前预收的款项,要符合提供书面(红单)、金额及标的明确等2要件,以及卖方不得保留签约同意权、不得不利买方约定与买受人不得转售等3项禁止事项,若是违反,将依户(栋)处15-100万元罚锾。
「30日申报实价登录」,未来每一份预售屋买卖契约书都须在契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实价登录申报,逾期未申报或申报价格与面积不实,将按户(栋)处3-15万元罚锾,经处罚2次仍未完成改正时,将加重处罚。
本次修法针对预售屋销售新增等多项管制措施,同时亦大幅提高违反罚责,地政处提醒,新制即将上路,预售屋买卖双方,务必确实遵守相关规定,以免遭受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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